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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医疗纠纷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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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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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长达五年的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车祸外伤,医院处理不当加重损害后果)

作者: 本站     时间:2019-12-13
案情介绍
2008年1月,李某因车祸致头部外伤,就近送入长沙市 XXX医院,当日急诊行开颅手术,术后效果不佳,第二日再次开颅。术后患者一直昏迷不醒,经鉴定呈植物生存状态。交通事故肇事方与患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但随着治疗的进行,患方难以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医方对此持漠然态度。患者法定代理人认为,医方两次手术存在严重过失 (见陈述词) ,要求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诉讼经过
1、2009年4月起诉到当地法院。
 
2、2009年6月进行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后续治疗费等项目的司法鉴定。
 
3、2009年9月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申请了再次鉴定。
 
4、2010年月5日省医学会进行了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申请中华医学会进行鉴定。中华医学会未予受理。患方申请司法鉴定,法院未予同意。
 
5、2010年10月,患方申请撤诉。
 
6、2010年11月,患方再次起诉,申请司法鉴定。
 
7、2011年11月在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进行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过错鉴定,2012年2月收到司法鉴定意见书。
 
8、患方就上述意见书提出异议。
 
9、2012年3月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鉴定文书异议回复。
 
10、2012年7月,医方就患者的伤残等级、民事行为能力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审理结果
1、2012年11月,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医院承担78万余元。原、被告均提起上诉。
 
2、2013年5月,在中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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