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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法律常识

如何看待患者死亡医疗事件所涉之尸体鉴定问题

作者: 本站     时间:2019-12-13
       尸体鉴定俗称尸检、尸体解剖,属于法医病理鉴定范畴,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在医疗纠纷中,主要用于确认患者的死亡原因。
 
       出于传统观念,家属对死者抱着入土为安的情怀,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将在外就诊濒死亲属运回家乡按风俗安葬,或者抱着先安葬死者再处理纠纷的态度来处理医疗纠纷,这体现了我们传统的孝悌等美德。
 
       尸体鉴定的意义:从医学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尸体鉴定有利于医学的发展和法律程序的完善以及公正信念的实现。理由如下: 1 、从医学角度来讲。医学是经验科学,不少临床猝死原因不明,医师仅通过病历资料无法分析出死亡原因,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尸体解剖,尸体解剖所确认的病理状态能够为临床提供医学依据,有利于医师在以后的诊疗工作中,就类似病例进行分析与预测, 从而达到积累经验提高诊疗水平的医学效果。 2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讲。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程序包括医疗过错鉴定,该司法鉴定的目的是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如果无法确认死亡原因,则无法进行因果关系分析、司法鉴定无法进行,由此所导致的后果是:患方无法通过司法鉴定达到举证目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3 、从公正信念的实现角度来讲。在本律师接触的案件中,大部分亲属并非为了金钱而起诉医方,而是因为对医疗行为心存疑惑与不满,或者是出于“要个说法、求个心安”,实质上就是个体生命渴望实现某种“公正”的心理需求的表现。公正信念的实现,需要从程序上来保障。
 
       目前大部分的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仅对进行了尸体鉴定的死亡事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过错鉴定。最好能够以尸体鉴定方式明确死亡原因。从实践经验来看,并非所有的涉及死亡的医疗事件都必须进行尸体鉴定。患者的诊治经过明确,病情发展连续,临床医学分析已经确认了死亡原因、病历资料齐全的案例,司法鉴定机构能够根据病历资料进行死亡原因分析的,可以不进行尸体鉴定。但是在选择过错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时要先确认这一点 。另,应选择有法医病理鉴定司法资质的鉴定 机构进行。
 
       必须进行尸体鉴定的情况: 1 、死亡原因不明的猝死。 2 、死亡原因明确,但死亡原因与病情发展不符的。 3 、医方确认的死亡原因明确,患方对死亡原因存在分歧。这几种情况下,如果不进行尸体鉴定,则有可能面临有冤无处伸、有理无法说的困境 。
 
       死者逝矣,对遗体的爱护是对生命敬畏的体现 ; 换个角度来讲,查明死因、明确责任,又何尝不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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